加強氨區安全運行管理工作
液氨為無色液體, 有強烈刺激性氣味, 分子式為NH3。氨氣經壓縮制得液氨產品, 而液氨極易氣化為氣氨。液氨是強腐蝕性有毒物質, 對皮膚和眼睛有強烈腐蝕作用。液氨蒸氣強烈刺激呼吸道黏膜和眼睛,能引起呼吸困難, 甚至窒息。液氨與空氣接觸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 與氟、氯等接觸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容器內的液氨若遇高熱, 容器內壓增大, 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因此在運行過程中,由于氨本身的化學特性,采用SCR法脫硝危險性較大,必須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1、實施重大危險源管理
脫硝氨站的貯氨量一般都超過10t,根據我國《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管理標準,應將其列為重大危險源,采用圍欄封閉,并制定嚴格的安全監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檢測、監控、人員培訓、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等。氨區應裝設液氨儲罐內溫度和壓力高報警等裝置,液氨儲罐罐體溫度高聯動降溫水噴淋系統與消防噴淋系統必須可靠投運,當液氨儲罐罐體溫度過高時自動啟動降溫水噴淋系統,對罐體自動噴淋減溫;氨區應裝設氨氣濃度檢測器,具備遠傳和就地報警功能,當氨氣泄漏達到規定值時應自動啟動消防噴淋系統。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運行規程
安全管理制度和運行規程包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運行操作規程、進出入管理制度、檢查制度、檢修制度、動火規定、消防管理、異常情況應急措施、考核獎懲制度等,并加強全過程監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這些制度和規程得到切實執行,保證實施力度及效率。
3、定期檢測和維護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系統
定期對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經常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其能夠有效、可靠地運行。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若事故隱患難以排除時,應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實整改措施;若構成重大事故隱患時,應責令其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建立完善的事故應急預案和氨泄漏處置方案
將氨站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氨泄漏處置方案,匯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制定相應的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氨區應定期進行一次事故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事故應急預案和氨泄漏處置方案提出修訂意見,并及時完善更新,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做到科學處置、有序組織,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5、加強防火防爆工作
(1) 氨站與其他設備、廠房等要有一定的安全防火防爆距離,并在適當位置設置室外防火栓。氨站周圍嚴禁明火,火災時緊急噴淋裝置要能自動啟動進行滅火,因此要定期對噴淋裝置進行試驗,確保在事故工況下能夠運行完好。(2) 氨區所有電氣設備均應選用相應等級的防爆電氣設備。由于氨對銅有腐蝕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設備、管道系統不得有銅和銅合金材質的配件。(3) 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在氨區入口處設置防靜電觸摸裝置,系統、管道所有法蘭連接必須進行防靜電跨接,液氨儲罐應有兩點接地的靜電接地設施,供氨管道應每20m有一處接地線,所有靜電接地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并建立檔案。(4) 設置防雷接地裝置,以防止雷擊。(5) 氨區內禁止使用無線電通訊。(6)氨區的閥門都應采用氣動閉鎖閥。
6、完善防人身傷害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1) 氨區應配有風向標,而且在氨區任何位置都能觀察到,以便當有氨氣泄漏時人員可向泄漏點的上風側撤離。(2) 設立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3) 配備急救藥品和足夠的2%稀硼酸溶液,并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藥效。(4) 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包括:防化服、防靜電工作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酸堿橡膠手套、防酸堿橡膠雨靴、防酸堿口罩、防護眼鏡、防爆電筒等。
7、加強人員培訓,確保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液氨操作屬特種作業,氨區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生產系統,熟悉液氨物理、化學特性和危險性,熟悉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應急知識及技能,并經考試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門的規定持證上崗。
8、加強檢修工作安全管理
(1) 對需檢修或維護的氨設備及系統進行隔離。(2) 當進入設備內部進行維修時,應用惰性氣體對相關設備和管道進行吹掃,并保證設備內氧濃度達到18%~21%。(3) 如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4) 進入容器內工作,必須使用防爆照明,電壓不超過12 V。
9、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1) 應加強對人的行為的監督,控制人為失誤,減少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的觸發作用。(2) 加大檢查力度,確定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運行人員必須每班檢查,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定期參加檢查。(3) 嚴格執行氨站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運行規程、“兩票三制”等。(4) 嚴格執行隱患排查制度,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和整改,并做好記錄,對重大隱患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
10、加強卸液氨管理和存儲管理
(1) 在液氨卸料之前通過惰性氣體吹掃管線,進行系統嚴密性檢查,防止氨氣泄漏和系統中混入殘余的空氣造成危險。(2) 卸氨操作時,運行值班人員應隨時手持漏氨檢測儀,監測作業區內氨氣濃度低于35ppm,濃度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點并處理好后才能繼續作業。(3) 卸氨時,罐車應采取有效的制動措施并熄火,同時接好接地線,駕駛員離開駕駛室。(4) 卸料過程中,禁止發動罐車。(5) 卸氨時,氨氣流速不能過快,防止因靜電磨擦起火。(6) 雷雨天氣時,應禁止卸料。(7) 附近有明火、動火作業以及有易燃、有毒介質泄漏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禁止卸料操作。(8) 液氨儲罐最高液位不允許超過罐容積的85%所對應的液位高度。(9) 控制液氨儲罐內的壓力在設計壓力以內,溫度在40℃以下。如果儲罐內壓力高或者溫度高于40℃時,噴水裝置應自動打開進行噴水冷卻、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