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硝催化劑:我們別無選擇?
不僅燃煤電廠,而且水泥、鋼鐵等行業企業也都在進行煙氣脫硝,在促進氮氧化物減排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有劇毒的廢舊催化劑。釩鈦系脫硝催化劑的使用壽命不長,據測算,再過2年~3年,這種廢舊催化劑每年大約將產生10萬m3,嚴重威脅生態環境。
環境保護部近日下發《關于加強廢煙氣脫硝催化劑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將廢煙氣脫硝催化劑(釩鈦系)納入危險廢物進行管理,要求產生廢煙氣脫硝催化劑(釩鈦系)的單位應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相關管理制度,依法向相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廢煙氣脫硝催化劑(釩鈦系)產生、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等情況,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大規模脫硝帶來大量危廢
再過2年~3年,我國廢舊催化劑每年大約將產生10萬m3
廢煙氣脫硝催化劑(釩鈦系)被列入危廢,如何處置這些廢舊催化劑成為關注熱點。因其所涉及的領域廣泛,當前,不僅燃煤電廠,而且水泥、鋼鐵等行業企業也都在進行煙氣脫硝,在促進氮氧化物減排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有劇毒的廢舊催化劑。據測算,再過2年~3年,這種廢舊催化劑每年大約將產生10萬m3,嚴重威脅生態環境。
以山東為例,按照目前的燃煤電廠發電量,山東省對脫硝催化劑的需求總量在4萬m3左右。催化劑到期更換時每立方米約需8000元的危廢處理成本,以此計算,山東全省僅電廠脫硝催化劑的處置成本就將達到3億多元,而這將成為不斷發生的成本。
為加快推進NOx減排,我國已將NOx的控制納入“十二五”規劃。2010年初,環境保護部正式頒布《火電廠氮氧化物防治技術政策》,要求全國范圍內2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氣污染重點控制區域內的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必須建立脫硝系統,并于今年底前全面完成。
2012年起,我國火電廠NOx排放限值從“十一五”的4000mg/m3~200mg/m3加嚴為2000mg/m3~100mg/m3,達到世界上最嚴格的排放標準。同時,水泥、鋼鐵、化工等行業企業脫硝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
現有催化劑使用壽命不長有毒性
生產過程中還產生污染,廢舊催化劑也難以處理,并且原料價格昂貴煙氣脫硝的核心是“催化劑”。
南京工業大學材料學院教授、山東天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學家祝社民介紹說,目前國內外治理NOx主要采用選擇性催化還原(SCR)技術,使用催化劑,在310℃~410 ℃條件下噴氨。優點是效率高,技術成熟可靠,運行費用低,缺點是現在商用的催化劑含有劇毒成分,廢棄催化劑需當做危廢處理。自70年代起,這種技術即在歐美及日本等發達國家得到廣泛應用。
記者了解到,我國現在使用的脫硝催化劑主要依靠國外進口,國內有幾條催化劑生產線,知識產權也是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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